圖錄號: 4110
估價RMB: 45,000-60,000
成交價RMB: 51,750(含傭金)
款識:伯宣監(jiān)制(底款);跂陶(刻款)
鐫刻:夜雨解殘雪,朝陽開積陰。桃符呵筆寫,椒酒過花斟。跂陶。
說明:此瓶紫泥制成,色澤沉穩(wěn),瓶口作八角設(shè)計,且包邊;左右兩邊各貼一弧耳以作裝飾,前后兩面分別刻繪以詩詞、風景,文人之氣尤重。其底部做方形明足設(shè)計,內(nèi)鈐“伯宣監(jiān)制”四字。
REPUBLIC OF CHINA PERIOD
A PURPLE CLAY VASE INSCRIBED BY QI TAO
26.5×15.8cm
RMB: 45,000-60,000
款識簡介:
1. 跂陶,跂陶乃吳漢文的號,吳漢文是民國宜興著名陶器行吳德盛陶器行的老板,其人早期做壺,后刻字,再做老板。民國五年至民國二十八年間廣聘名手制陶、鐫刻,其中多為裴石民、馮桂林、任淦庭等大家,也有如蔡元培,于右任等名家客串刻繪,其下名家鐫刻后多署款“跂陶氏刻”。
2. 伯宣監(jiān)制,伯宣,清末民國著名畫家尤詔,字伯宣,號柏軒,長洲(今江蘇蘇州)人,其人寫真得陸春畦秘法,秀骨天成,與金啟并為吳中首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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