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錄號: 2157
估價RMB: 無底價
成交價RMB: 11,500(含傭金)
款識:鳴遠(筒身)
說明:器身以堆塑手法仿制松樁效果,所制松皮色澤、褶皺、結疤、紋理足以亂真,枝干蒼虬有力,松鼠栩栩如生,果實飽滿清晰,乃是一件可賞可玩的案頭佳器。此器落“鳴遠”款,應為后人摹古而作,亦可珍藏、寶玩。
QING DYNASTY A ZISHA BRUSHPOT WITH ‘MING YUAN’ MARK
10.3×6.2cm
RMB: 無底價
款識簡介:
鳴遠,陳鳴遠,本名遠,號鶴峰,又號石霞山人,壺隱,清康熙年間宜興紫砂名藝人,出生于紫砂世家,所制茶具、雅玩達數(shù)十種,無不精美絕倫,他還開創(chuàng)了壺體鐫刻詩銘之風,署款以刻銘和印章并用,款式健雅,有盛唐風格,作品名孚中外,當時有“海外競求鳴遠碟”之說。陳氏還擅制花貨,在茶壺形制設計上,力變明末筋紋器形,多以自然形體造壺,成為今日“花貨類”的宗師,并使花貨茶壺崛起成為紫砂茗壺的重要形制。此外,陳氏還嘗試擴大紫砂造型的范疇與延伸,將青銅器皿和文房雅玩也包括進紫砂來,諸如筆筒,瓶,洗,鼎,爵等,極大的提高了紫砂的藝術價值和文化價值,對紫砂陶藝發(fā)展史建立了卓越的功勛。
西泠拍賣網(wǎng)上刊載的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、圖片、聲音、錄像、圖表、標志、標識、廣告、商標、商號、域名、軟件、程序、版面設計、專欄目錄與名稱、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,均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及/或其它財產(chǎn)所有權法律的保護,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/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。
未經(jīng)西泠拍賣網(wǎng)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,任何人不得變更、發(fā)行、播送、轉載、復制、重制、改動、散布、表演、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(wǎng)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(wǎng)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,否則以侵權論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特別地,本網(wǎng)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, 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。除經(jīng)本網(wǎng)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、使用等目的外,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、修改、經(jīng)銷、轉儲、發(fā)表、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。否則,本網(wǎng)站將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及相關法律追究經(jīng)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。
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(wǎng)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(yè)用途、非盈利、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(yè)、盈利、廣告性目的時,需征得西泠拍賣網(wǎng)及/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。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(wǎng)及/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