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錄號: 1645
估價RMB: 120,000-160,000
成交價RMB: 195,500(含傭金)
款識:“大清嘉慶年制”六字三行篆書款
說明:渣斗,又名奓斗、唾壺,用于盛裝食物殘渣等,小型者亦用于盛載茶渣,故有的也列于茶具之中,元人筆記載“宋季大族設席,幾案間必用筋瓶、渣斗”,即指此物。渣斗在晉代開始使用,瓷質的較常見,其后一直沿用,明、清時期種類較多,青花、五彩、單色釉等多種色釉和彩繪裝飾。
渣斗喇叭形口,腹部圓鼓,圈足外撇。造型端莊,形如尊,線條飽滿。黃釉為地,綠釉作形,釉層飽滿,釉面光潔瑩潤。渣斗外壁繪飛龍戲珠紋飾,龍身遨游,張牙舞爪,龍首昂起,嘴、眼、角雕刻得逼真生動,齒外露,五爪龍騰空飛舞,采用內凹和陰刻線手法顯露爪部肌肉,爪為五趾,扇形排列。龍身火焰紋飾隨舞龍彎轉起伏,恰到好處。外底有“大清嘉慶年制”篆書款,著筆蒼勁,字體書寫端莊工整,是嘉慶款的典型特征。
JIAQING PERIOD, QING DYNASTYA YELLOW-GROUND GREEN BIN WITH DRAGON AND PHOENIX PATTERNS
Provenance: Lot 399, Sotheby's New York, September 15, 2010
高:8.5cm直徑:8.5cm
RMB: 120,000-160,000
來源:紐約蘇富比2010年9月15日,編號399
西泠拍賣網(wǎng)上刊載的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、圖片、聲音、錄像、圖表、標志、標識、廣告、商標、商號、域名、軟件、程序、版面設計、專欄目錄與名稱、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,均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及/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,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/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。
未經(jīng)西泠拍賣網(wǎng)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,任何人不得變更、發(fā)行、播送、轉載、復制、重制、改動、散布、表演、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(wǎng)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(wǎng)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,否則以侵權論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特別地,本網(wǎng)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, 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。除經(jīng)本網(wǎng)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、使用等目的外,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、修改、經(jīng)銷、轉儲、發(fā)表、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。否則,本網(wǎng)站將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及相關法律追究經(jīng)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。
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(wǎng)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(yè)用途、非盈利、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(yè)、盈利、廣告性目的時,需征得西泠拍賣網(wǎng)及/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。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(wǎng)及/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。